企业信息

    湖南盈通供水设备有限公司

  • 8
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已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有限责任公司
    成立时间:2013
  • 公司地址: 湖南省 湘潭 湘潭县 易俗河镇 天易示范区荷花路以西(宏信创新产业园C1栋)
  • 姓名: 罗兵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

四川省二次供水的城市供水规划

时间:2019-04-01点击次数:126

 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(摘录)

  四川省*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**公告

  *59号

  《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》(NO:SC09+1714)已由四川省*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***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,现予公告,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**

  2011年7月29日

  **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**应当组织发展改革、国土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(规划)、水利(水务)、环保、卫生等部门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,经上一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,纳入城乡规划依照法律规定报批,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
  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城市供水地下管网系统、城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、供水水源、节水、污水资源化和水资源保护等内容。

  节水型城市人民**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的专项规划。

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**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,应当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,对城市供水地下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做出综合安排。

  *二条有水源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及以上独立取水的饮用水源地;不具备双水源条件建设的地区,应当与相邻地区联网供水或者依法建设地下水供水等应急供水水源。

  应急供水水量、水压应当符合城市供水应急预案规定的要求。

  *三条城市供水工程及供水设施建设,应当依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,按照统一管网、合理布局、协调发展的原则组织实施。

  *四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,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承担,并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。

  *五条城市供水设施竣工后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。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使用。

  *六条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,设计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户一表、水表出户、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。

http://bfytgs.b2b168.com